申请人:XXX,性别:X,民族: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公司,住所地: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X(姓名),职务:XXX。
仲裁请求: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元;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从事XX工作,双方约定申请人的月工资为XX元。然而,被申请人至今仍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申请人还应当为申请人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
申请人工作证、工资条等相关证据材料(如有)。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提交仲裁申请前,请确保已经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