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在职场上遇到不公正待遇时,许多人会选择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纠纷仲裁,以期得到公正的裁决。然而,有时候劳动者的申请却可能会被拒绝受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纠纷仲裁只能解决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矛盾。如果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之间在工作中发生矛盾,这种情况不属于劳动纠纷仲裁的范畴。如果将这类矛盾提交给劳动纠纷仲裁机构进行处理,肯定会被驳回。
其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投诉方式有,向上一级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可以向劳动局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