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很多遭受公司欠薪,申请了劳动仲裁,到期后执行公司财产,但是却发现公司账号上没有一分钱,好多人都怕自己的钱拿不回来了,那么要怎么办呢?其实如果在公司账号没钱的情况下,可以追加公司的法人以及股东的,前期是公司是认缴还没实缴,在公司欠薪执行过程中,如果股东存在以下情形,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
1、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2、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构成人格否认。这种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