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这个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然而,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这一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如果劳动关系终止,那么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此外,如果因为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这个一年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那么仲裁时效会中止。等到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会继续计算。
请注意,如果需要申请劳动仲裁,不知道具体的流程,建议先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拨打劳动保障维权热线12333进行咨询。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请确保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