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是没有所谓的冷静期的,只要去民政局现场办理即可离婚,但是不少去民政局离婚的,在一个月之内都后悔并复婚,太多离婚都是属于“激情离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后,就有规定协议离婚必须是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天过后,双方仍然决定离婚,才可以去离婚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需要重新申请,则需要再经历三十天的冷静期。